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“十三五”规划2016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

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“十三五”规划2016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
2016-04-18 16:05   审核人:

各二级学院(部、中心)、部门:

辽宁省教育科学“十三五”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本年度不设置课题指南,课题申报者应立足于破解“十三五”期间辽宁教育改革发展的热点、重点、难点与关键性问题,结合各级各类教育和院校的改革与发展实际,自行选择和设计研究课题。

鼓励和支持立足于破解重大实践问题的对策性研究;着眼于区域或院校特色发展的应用性研究;运用大数据等新方法、新技术的实证研究。提倡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组织下开展区域性实验研究,提倡有关院校或课题组选定方向进行连续性的深入实验或研究。

本年度继续限制研究领域过窄、缺乏普遍推广性的教改类课题立项。

二、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;已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且尚未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不能申报;已经获得省社科基金、省教育厅、省社科联等部门正式立项者,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

三、各课题负责人须承诺申请结题时,基础理论性研究者须提供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公开发表论文、应用性研究者须提供与研究内容相关的“案例”、综合性研究者须提供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公开发表论文或“案例”。

学院具体要求如下:

1.申报材料包括:

(1)《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•评审书(2016版)》(见附件1)一式2份及电子版;

(2)《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·评审书(2016版)》(见附件2)一式4份及电子版;

(3)《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》电子版一份(见附件3)。

2.申报截止时间:2016年5月3日下班前,逾期不予受理;

3.报送地点:数字化大厦1105 葛振萍 咨询电话:88252533

申报材料由各部门科研秘书统一申报,由科研秘书汇总附件3表,并加盖部门公章,纸档1份并提供电子版。

附件:

1.《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•评审书(2016版)》

2.《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•评审书(2016版)》

3.《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》

科研规划处

2016年4月18日

附件【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“十三五”规划2016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.zip已下载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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